然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 WHO)(1946)定義,”健康並不僅在於沒有身體疾病,而是一種完整的生理、心理與社會的安適 (well-being)狀態。換句話說,職場健康不該單在意個人的身體狀況,也同時將焦點擺放在職場工作者的心理狀態。工作者的職場健康,到底是誰的責任呢?每當職場出現工作倦怠、過勞而離世等事件,大多將事情的責任矛頭指向企業主,被要求負起責任,企業也因此紛紛建構員工協助方案來解決企業內員工的各項工作內外的問題,如身體、家庭、法律、教育、心理等。職場健康是否皆為企業主的責任?